MALAYSIA

马来西亚

确保纳闽国际亚洲商业和金融中心的健全、稳定与多元化,是纳闽 FSA 的最高原则与核心价值。

根据《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法 1996》,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纳闽FSA)于1996年2月15日成立。纳闽 FSA 是负责纳闽国际商业和金融中心(纳闽IBFC)开发和管理的法定机构。 纳闽 FSA 的关键作用是许可和监管在纳闽 IBFC 内营运的持照企业实体,并确保其遵守辖区内所采用的国内外标准条例。 纳闽 FSA 也为纳闽 IBFC 的商业和金融服务制定政策。

纳闽 IBFC 位于亚太地区的中心地带,地理位置优越,受益于世界上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替全球计划打入亚洲新兴市场的公司提供了绝佳的机会。

纳闽 IBFC 拥有广泛的商业和投资结构,有助于跨境交易、公司谈判以及财富管理。 这些独特的条件为进入亚洲新兴市场的国际企业提供了多元化的选择。

纳闽 IBFC 简单透明的税收制度适用于遵循《纳闽商业活动税收法 1990》,进行纳闽商业活动的纳闽公司。它有一个明确的财政框架,为全球企业提供理想的生态系统来实现国际交易。

由纳闽 FSA 所管辖的纳闽 IBFC 拥有详细、现代化以及全球公认的监管结构。 该辖区严遵金融服务和审慎监管的国际全球标准,包括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制定的反洗钱和信息交流合作以及其管理要求,增强了纳闽 IBFC 安全严谨的商业环境。